沈巍
合伙人
南京
shenwei@baclaw.cn
025-8357 5387
执业专长:民商事纠纷、刑事辩护(未成年人)

个人简介

沈巍律师2016年毕业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2018年从事法律工作5年,执业3年,期间办理过开设赌场罪、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故意杀人罪、诈骗罪、非法销售伪劣产品罪等刑事案件;以及民商事公司股权转让、遗产继承、合同纠纷等。2021年在法律援助的指派下承办过多起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案件处理的过程中在了解未成年的心理、家庭及成长环境的情况下,与办案民警、公诉单位、家属之间的积极沟通和安抚,最终以决定不起诉、缓刑等方式结案。2022年入选加入绿地控股集团公司律师库,为绿地处理上百件房产类、服务类、买卖合同类多起民事案件;同年与南京银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合作,处理过多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并帮助解决和沟通分公司的相关人事及相关法律问题。

代表业绩

• 某(中国)电梯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与某国际商务(南京)中心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中代理被告方应诉,该被告为中国500强知名地产集团;

• 某新能源有限公司诉(广东)某销售有限公司供货及安装合同纠纷一案,本案中代理原告方应诉并胜诉,该案被告为国内知名物联网及线下购物中心;

• 刘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本案中犯罪嫌疑人为未成年,其辍学离家出走外出打工,家属一直在四处寻找。刘某某在一起打架事件中受部门主管的指使与他人一起围殴被害人,后被刑事拘留,本人负责侦查至起诉阶段,该阶段中通过会见、积极沟通、四处寻访并照顾到家属的情况下,起诉阶段最终对该未成年做出不起诉的决定与家人团员并返校继续学习;

• 龚某某涉嫌诈骗罪,本案中被告人在实施部分犯罪行为时为未成年人,成年后诈骗数额较大,因其系未成年人从外地来宁务工家属非常担心,本人负责侦查至庭审3个阶段,侦查期间因为综合各种因素通过与检察院的沟通,最终对龚某某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直至开庭阶段一直处于取保候审阶段,最后庭审阶段以缓刑结案,重新步入社会;

• 洪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本案中犯罪金额巨大,且犯罪团伙具备极强的反侦察手段,洪某某在对公司勘察过后对公司极其信任,在公司担任主管,公司大部分出面及沟通的事宜均由他处理,因此被害人均指认其为公司负责人,本案因涉及人数众多等复杂的情况下,被告人很有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后经过本人从侦查阶段至庭审阶段与各单位的积极沟通和疏导被告人的心理情绪后,最终以2年有期徒刑结案。

专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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